我曾是代号“阎罗”的格斗之王,五年未尝一败,却自愿敛起锋芒,成为黑道大小姐林晚晚最忠诚的影子。我跪在她脚边,亲吻她鞋尖,甘之如饴做她的狗,只为守护那束在雪夜照亮我荒芜人生的光。直到她的青梅竹马回国。她满心欢喜穿上他送的白裙,奔向机场,眼里再没有我。他们盛大订婚,我亲手递上戒指,心如凌迟。枪声响起那一刻,她的未婚夫下意识拉过替身挡在身前,却将她推向弹道——而我用尽最后力气,将她护在怀中。我倒在她最爱我的那一年。她却用了整整十年,让所有伤害我们的人血债血偿,然后带着我送她的枪,来到我墓前。“阿烬,”她笑着说,“这次,换我来找你。”